抚政办函〔2024〕11号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抚松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抚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抚松县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抚松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抚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抚松县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松县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抚政办函〔2021〕15号)、《抚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抚政办函〔2020〕63号)、《抚松县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抚政办函〔2020〕7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请参考:一图读懂《抚松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抚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抚松县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