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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2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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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服务企业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抚松县服务企业行动计划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服务企业行动计划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落实吉林省服务企业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服务企业质量水平,着眼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县政府决定组织实施服务企业行动计划,以更大力度助企利企惠企,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内生动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在涉及的七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企业调研行动计划,了解企业发展诉求和瓶颈问题,为企业把脉问诊,提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助推企业发展。通过调研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政府与企业长期合作、良性互动,推动抚松绿色转型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分工

  (一)服务重点工业企业行动计划。加强对工业经济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服务,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做好工业经济运行预研预判和预警预测,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行、要素保障、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规上企业监测台账,切实做好规模以上工业的调度、协调工作,确保工业经济按预期目标进行。

  责任部门:县工信局牵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

  (二)服务重点服务业企业行动计划。围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贸服务、康养服务、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领域,选择1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在集聚区打造多业态融合、品牌塑造、消费扩容、开放合作、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开展专项服务行动。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牵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行动计划。建立好我县"专精特新"企业台账,加强金融服务,如企业需要融资需求主动联系金融部门为企业服务,利用省工信厅组织的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需的管理、技术、销售等问题对上协调对口专家为企业定期开展人才培育服务,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定期为企业开展法律维权、会计培训等专项服务。

  责任部门:县工信局牵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

  (四)服务十大产业集群企业行动计划。围绕生猪、禽蛋、人参(中药材)、梅花鹿、果蔬、林下及林业特产产业集群,选择不少于10户重点企业,在原料基地建设、创建产业园区、开拓农产品市场、企业品牌培育等方面开展专项服务行动。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

  (五)服务重点旅游业企业行动计划。围绕大长白山区域重点文旅项目单位以及旅游度假区、旅行社、旅游饭店等旅游市场主体,选择不少于5户重点企业在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的提质升级,培育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以及整合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品牌营销推广等方面开展专项行动。

  责任部门: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

  (六)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动计划。组织相关部门推荐本县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引领性、能够持续经营发展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少于20户,将从中选取样本建立县级重点服务对象库,及时收集市场主体在政务服务、融资服务、减税降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诉求,采取"点对点"跟踪服务发展,解决实际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比例为4:6,主要围绕农业、文旅、科技、批发零售、交通物流、住宿、餐饮等行业推荐,重点向"个转企"培育库和"小个专"党建示范点倾斜。

  责任部门: 县市监局牵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

  (七)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行动计划。围绕产业、基础设施、民生、环保等领域以及县政府重点项目,选择10个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在项目谋划、储备、审批、建设、融资、要素等方面开展专项服务行动。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具体步骤

  行动计划从2023年4月启动,年底前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4月中旬前)。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牵头部门制定本领域服务企业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推进举措、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调度各类型企业政策诉求,按照任务分工确定好各自领域企业(项目)数目并建立台账清单,台账清单于4月30日前汇总报送至县发改局产业科。

  (二)全面模排阶段(4月下旬-5月底)。各牵头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联合会商等方式开展全面摸排,逐个企业了解政策诉求,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政府为企业 办实事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提出解决问题的责任部门、推进举措和完成时限。

  (三)解决问题阶段(5月初-6月底)。各牵头部门按 照问题清单(附件1)和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附件2),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问题难易复杂程度,采取争取国家支持、多部会商、提请县政府专题研究等方式,推动清单问题逐项解决,实行销号管理,争取尽快形成工作成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上旬-11月底)。各牵头部门对 已经销号的问题要扩大覆盖面,帮助同类型企业一并解决此类问题。对未销号的问题要持续跟踪,需要国家政策支持才能解决的,主动与县有关部门协调对接;需要整合市场力量才能解决的,积极帮助沟通衔接;暂时无法解决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对企业名单和重大项目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滚动实施,逐步扩大服务企业和项目的覆盖面。

  (五)自查总结阶段(12月上旬-12月底)。各牵头部门对行动计划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认真梳理清单问题解决情况,对未销号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

  四、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各牵头部门围绕本领域开展的行动计划,不断完善问题清单和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明确企业(项目)名单、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坚持清单管理,建立工作台账,督导督查以清单和台账为依据,检验工作成效。

  (二)协调解决机制。建立重点事项推进机制,县领导包保专班推进。需要多部门联合推动解决的问题,牵头部门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部门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牵头部门提请县政府专题研究。

  (三)跟踪问效机制。各牵头部门定期进行跟踪问效,推进台账登记、进度报告、结果评价、问题销号等工作落实。适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问题解决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回访问效、实地复核和事后评估等工作。

  (四)要素保障机制。各牵头部门加强工作协调,推动有关 部门加强要素供给,在土地、用能、人才和用工、资金、技术、数据、税费等方面,强化配套服务,畅通要素保障渠道,提高要素保障质量,引导各类要素向企业和项目集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参与、专班推进,定期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各乡镇及部门参照本方案制定专项服务企业行动计划。县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行动计划,梳理形成高质量的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要对照各项工作任务,逐条研究细化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服务企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三)做好工作衔接。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程,以及"服务企业月""万人助万企"" 企业家日"、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好统筹,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做到政策衔接顺畅、联系企业紧密、项目推进有力,切实形成服务企业的整体合力。

  (四)严格督查督导。县政府督查室按照县政府要求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对服务企业事项落实不到位、跟踪不及时、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及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立行立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专项行动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帮助企业和项目单位及时了解直达政策。要总结和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请参考:《抚松县服务企业行动计划方案》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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