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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11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府办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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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0〕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抚松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抚松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课后服务需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切实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照顾的难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参乡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学生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庭,由家长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二)科学管理原则。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在充分研究学校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实行“一校一案”,要利用校内外资源,并调动各方面教育力量,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形成内容丰富、科学有序的课后服务工作,同时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三)公益普惠原则。课后服务要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根据课后服务性质,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支持、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合理负担。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保障课后服务有效运行的物质条件和劳务补助。

  (四)公开透明原则。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五)保障安全原则。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和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具体安排

  (一)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主要对象为有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应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程序确定。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须服务群体。

  (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自主学习、体育、艺术、科普、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拓展训练、娱乐游戏、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不得占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能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

  (三)课后服务时间。初中、小学在正常教学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1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时间。

  (四)课后服务班级及人员配备。课后服务班级数原则按照学校现有班级开展课后服务,参与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采取相应组班形式,每班每节课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每6个班配备1名,对于不足6个班的学校可根据情况设1名管理人员;每增加6个班则增加1名管理员,增加班级数达不到6个班不增加管理人员。

  (五)课后服务管理。各参与学校要配齐配足管理人员,课后托管服务时间段内学校必须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进行考勤和管理。对于达不到配备管理人员条件的学校,托管工作由学校安排当日授课教师负责完成相关管理任务。

  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计划,做好编班、教师及授课内容的安排。学校教师要积极承担课后服务任务。鼓励学校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鼓励各类志愿者义务提供课后服务,鼓励有一定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提供课后服务,学校给予适当补偿。参与提供课后服务的人员一般要经过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各校要在征求家长委员会书面意见的基础上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并制定符合校情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方可执行。

  四、管理运行机制

  (一)属地管理,政府指导。县教育局担负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发改(物价)、财政、人社等部门共同做好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多方合作。课后服务工作实施主体是学校,要逐步构建以学校为主、社会多方参与的学生课后服务体系。各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动员家长志愿者协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同时还可以邀请科协、文联、群众艺术馆等文体单位或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志愿者,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分担,规范收费。各学校可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和教师奉献相结合的方式分担服务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项目及价格标准,由县教育局和县发改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并报抚松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课后服务经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各地要遵循区域、城乡和学校类别差异,合理确定离校时间和收费标准,同一乡镇的同类别学校离校时间和收费标准原则上要保持一致。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在我省课后服务工作文件出台之前,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校一案”。

  (四)强化管理,严格支出。各学校应按照我县确定的收费标准逐月进行收费,并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学校要合理确定支出标准,据实结算,按实列支,主要用于课后看护教师、管理人员以及外聘人员劳动服务费用,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及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开支。课后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五)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根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给予适当倾斜。对发放教职工课后服务工作报酬的经费单列管理,所需经费从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县教育局将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课后服务资金使用细则,同乡镇同类别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人员报酬原则上保持一致。

  (六)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各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县教育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校两级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谋划、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保障机制。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服务内容、课时安排、人员调配、费用收支及课后服务质量评估,保证服务质量。

  (二)加强安全管理。要坚持把安全放在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责任,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要严格考勤管理。学生请假离校必须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教育局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过程性监管、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时纠正和改进;对整改不积极不彻底、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严禁学校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推行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的名义擅自收费,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严禁学校把课后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组织实施课后服务;严禁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参与课后服务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各参与学校在开展课后服务前,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开、召开家长会、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课后服务人员和学生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要在广大教师中提倡奉献精神和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积极投身到学校课后服务中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抚松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附件:抚松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抚松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霞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本琪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 组 长:陈 蕾 县教育局局长

  刘光勇 县财政局局长

  辛进涛 县审计局局长

  刘国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有贤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高 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有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代洪滨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 凯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单位成员

  主 任:陈 蕾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陈东风   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李长勇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函   县财政局副局长

  崔宏伟   县审计局副局长

  韩书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 斌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耿丛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辉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党组成员

  汤龙平  县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支队长

请参考关于抚松县人民政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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