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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11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府办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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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松县人民政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背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印发白山市中小学生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促进我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宗旨,以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课后服务需求为根本,特制定《抚松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为科学、规范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在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坚持自愿申报、科学管理、公益普惠、公开透明、保障安全的原则。

  课后服务工作首先采取家长自愿申请的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各校在充分研究本校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实行“一校一案”,同时课后服务工作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费由学生家庭合理负担,并主要用于保障课后服务有效运行的物质条件和劳务补助。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并严格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抚松县中小学生。

  (二)服务时间:初中、小学在正常教学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1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可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自主学习、体育、艺术、科普、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拓展训练、娱乐游戏、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不得占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能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

  (四)开始实施时间:2020年10月起。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全县各学校可参照2018年我县实施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情况,参考白山市市直和周边县区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六)组织形式:县、校两级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谋划、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保障机制。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服务内容、课时安排、人员调配、费用收支及课后服务质量评估,保证服务质量。

  四、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切实解决了学生放学后无人照顾的难题,有效扼制了社会上各种培训班的教育乱象,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提升参乡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起到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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