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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28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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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2022年10月21日,水利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2022〕379号),旨在通过联合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落实(水农〔2022〕379号)文件精神,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乡村振兴局为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水农联〔2022〕206号),抚松县水利局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牵头开展抚松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并编制本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2022〕379号)解读

  意见指出,要聚焦解决农村供水水质问题,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和卫生监督,加快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意见明确,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水质巡检全覆盖,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管护水平不断完善。到2025年底,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

  意见要求,落实全面摸排问题、合理制定方案、改善水源水质、强化水源保护、注重净化消毒、加强检测监测、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等七个具体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地方主体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技术支撑、注重总结宣传、加强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保障措施。

  意见强调,加大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依法依规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和银行信贷等资金,统筹推进实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因地制宜采取水源置换、水源保护、管网延伸覆盖、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和工程管理管护等措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

  二、《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水农联〔2022〕206号)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推动全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逐步实现城乡"同质"供水,助力乡村振兴,按照《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2022〕37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农村供水保障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地方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保障的责任主体,要将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作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实施,统筹组织水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细化部门和乡村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农村供水水质安全。

  通知要求,强化部门分工协作,水利部门要牵头抓总,全面组织做好工作方案制定和项目实施,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会同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农村供水水质开展抽检并加强监管,会同卫生健康部门依托市县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对辖区内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开展水质巡检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推进划定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千人以下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指导督促设立保护标志、安装隔离防护,开展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提供近3年农村供水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提供近3年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乡村振兴部门及时提供防止返贫监测户、脱贫户等有关信息,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水质提升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支持项目建设。

  通知要求,做好方案编制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利用县级近3年水质巡检、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测、返贫监测户、脱贫户等有关信息,结合2022年10月全省农村供水现状排查、发展规模化供水水源摸底调查工作,逐项工程摸清农村供水水质底数及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建立水质台账并及时更新,认真分析研判水质状况, 找准问题和成因。要组织技术力量,以县为单元编制《水质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包括水质现状及问题、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措施举措、管理机制、年度计划、资金测算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要明确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监测及风险防控的具体举措和目标任务,要将新建水源工程、水源置换、管网延伸及并联、水源保护、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等具体措施细化落实到每处工程,并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在线监测。

  通知要求,强化资金保障,地方政府要加大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水源保护及水质检测资金投入力度,依法依规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和银行信贷等资金,支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帮扶"十四五"规划 (2023-2025)项目库,有序安排实施;要利用好中央、省级、地方维修养护资金以及水费收入,全面做好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发挥效益、水质达标。

  通知要求,有关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报告中提出的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未来五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要求,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规范有序开展,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要将存在水质问题、水质安全隐患的农村供水工程全部纳入《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建立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监测、风险防控等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供水安全。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将通过数据比对、明察暗访、实地调研、召开会议等方式指导各地开展方案编制,并结合近3年农村供水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复核《实施方案》质量,对弄虚作假的地方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各项考核中严格扣分。

  要求各县 (市、区)将经本级政府批复或审定的《实施方案》分别报送至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

  三、吉林省水利厅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集水农联〔2022〕189号)政策解读

  在《吉林省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专项推进方案》中,提出"要强化农村供水保障",提出"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也是加强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提升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的具体工作部署。

请参考: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2023-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抚松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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