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按照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发改规划〔2020〕532号)、省发改委印发《吉林省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吉发改城发〔2020〕406号)和白山市发改委印发《白山市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白山发改地区城镇字〔2020〕221号)的文件要求,我县制定《抚松县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城镇化发展方向,有效激发城镇化发展动力。该文件有以下亮点:
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2020年对落户的放开有了进一步提升。全面放宽城镇落户政策,在抚松县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申请落户,取消投亲落户限制。此外,对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农业转移人口有意愿进城落户的应落尽落。
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上保障常住人口应有的权利,如在医疗服务上引导常住居民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城镇常住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
加快发展抚松“双核心”和五大节点城镇。对抚松镇、松江河镇的产业基础、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进行一体化发展,加快“双核心”城镇的提质扩容,全面增强“双核心”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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