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1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府办
收藏
关于《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主要目标,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情,制定该办法。
二、文件依据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财政部 农业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52号)和《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吉财农〔2017〕309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目标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规范管理,保护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受益者的合法权益,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为总目标。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项目库储备
第三章 项目审定
第四章 项目实施
请参考文件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六章 项目检查验收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八章 收益分配
第九章 资产管理
第十章 项目组织及职责
第十一章 项目绩效考评
第十二章 附则
请参考文件: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抚松县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