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0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职能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抚松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抚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管,抚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实施;将抚松县行政审批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实施机关修订情况,新增"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抚松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实施;删去由抚松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管的"境外投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1项)、由抚松县行政审批局(受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主管的"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1项)、由抚松县林业局主管的"国家重点保护林草种质资源采集、采伐审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3项)、由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受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实施)主管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1项)、由抚松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兽药广告审批"(1项)。 另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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