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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确认1户企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抚松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应急管理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