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函〔2025〕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进一步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完善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1号),我县开展了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决定予以公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的定义
基准地价是指在抚松县辖区确定的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建设用地,按照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
抚政办发〔2025〕1号
各相关单位:
《抚松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及《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发〔2025〕3号)相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抚政发〔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现将《抚松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参照《吉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吉政发〔2023〕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
抚政办发〔2024〕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抚松县整治人参市场秩序双月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整治人参市场秩序双月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在前期人参市场秩序治理的基础上,再规范、再提高,全面释放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规范发展信号,确保货真价实、优质优价,推动抚松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人参市场秩序双月攻坚行动,保证在县域内购...
抚政办发〔2024〕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抚松县娱乐场所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娱乐场所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营造健康、文明、安全的娱乐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娱乐场所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健康、安全、文明的娱乐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县域内歌舞娱乐...
抚政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现将《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11〕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抚政办发〔2024〕12号
各相关单位:
《抚松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抚松县公路客运总站转型升级为集客运、物流、旅游、商业等多元化道路运输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化、便捷化、多元化客运站点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组织结构优化,服务提质增效,多元复合型模式建立,实现客运站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调整客运站...
抚政办发〔2024〕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抚松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抚松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
请参考:一图读懂《抚松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政办发〔2024〕10号
各相关单位:
《抚松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为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范围
坚持以人为本、自愿选择的原则。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是指因政府依法统一征收农村...
抚政办函〔2024〕11号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抚松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抚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抚松县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抚松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抚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抚松县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松县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抚政办函〔2021〕15号)、《抚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抚政办函〔2020〕63号)、《抚松县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