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发〔2024〕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抚松县娱乐场所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娱乐场所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营造健康、文明、安全的娱乐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娱乐场所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健康、安全、文明的娱乐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县域内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各类娱乐经营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经营资质
检查娱乐场所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对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依法予以取缔。(责任部门:县市监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
(二)消防安全
检查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如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等,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娱乐场所,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责任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三)治安管理
检查娱乐场所是否安装监控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排查娱乐场所内是否存在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娱乐场所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治安管理。(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四)噪声污染
监测娱乐场所的噪声排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噪声超标扰民的娱乐场所,责令采取降噪措施;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任部门:生态环境局抚松分局)
(五)未成年人
检查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及招用未成年人,对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和未成年人遭受或疑是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进行查处。(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
(六)服务规范
检查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服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建立从业人员登记簿,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内容;规范娱乐场所的服务行为,禁止强迫消费、欺诈消费者等行为。(责任部门: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
(七)意识形态
检查娱乐场所内是否存在传播不良意识形态的行为,如宣扬暴力、色情、迷信、邪教等内容的歌曲、游戏,确保娱乐场所传播积极健康的文化内容,引导社会风气向良好的方向发展。(责任部门:县文旅局)
(八)服务保障
为各执法部门提供司法服务,向被整治娱乐场所业主做好司法解释;协助相关部门、属地化解整治中出现的上访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出现越级访问题;做好整治期间网络舆情监控,避免人为炒作引发舆情;为查询娱乐场所办理许可证情况提供便利,以便快速准确甄别非法经营业户。(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政数局)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
成立娱乐场所整治临时工作专班,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重点和步骤;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专班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晓霞和副县长吴艳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姜云龙,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谭海峰,副县长孟详栋担任。专班成员有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社局、县政数局、县信访局、县卫健局、生态环境局抚松分局、县互联网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十四个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旅局,刘本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乔云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全县娱乐场所整治统筹协调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对娱乐场所整治工作给予支持配合。专班自整治行动开始启动,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31日)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按照整治要求,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1日)
整治工作专班组织相关部门对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娱乐场所,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娱乐场所,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处罚;对无证照违法经营的娱乐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1日)
整治专班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评估整治效果。建立健全娱乐场所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编辑: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