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发〔202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抚松县全力解决未回迁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全力解决未回迁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逾期未回迁和货币补偿不到位项目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情况
对历年来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等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逾期未回迁和货币补偿不到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采取有力措施,为切实增强征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025年全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4个。
1.抚松县三道街棚户区改造水韵铭城小区房屋征收项目,涉及房屋征收总面积为20670.59平方米,涉及221户被征收居民,截止目前该地段已全部达成补偿协议,待水韵铭城小区楼房建设完成后,为被征收居民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2.抚松县棚户区改造颐居华庭二期房屋征收项目,涉及房屋征收总面积为5680.00平方米,涉及49户被征收居民,已全部完成征收并回迁安置完毕。
3.抚松县棚户区改造江畔五期小区,涉及房屋征收总面积为12936.00平方米,该项目确定的回迁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涉及132户被征收居民,截止目前已达成协议125户,剩余7户未达成协议,目前剩余7户被征收居民已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抚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等相关政策对其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现已进入法律程序。
4.抚松县棚户区改造优山美地花园四期房屋征收项目,涉及房屋征收总面积为9741.89平方米,确定的回迁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涉及41户被征收居民,截止目前已达成协议38户,剩余3户已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我县逾期未回迁和货币补偿不到位项目整改工作,确实解决逾期未回迁和货币补偿不到位问题。
三、主要措施
1.对摸底排查工作进行核实汇总,对排查出来的逾期未安置项目按照“一项目一台账”原则,逐个项目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明确底数清单、原因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以及完成的时间节点,对完成整改的项目实施销号管理;坚持对账销号,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把好验收关、质量关,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目前项目的开发企业吉林省汇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不开导致22.72万元补偿费未支付。抚松县江畔五期小区建设项目是2023年抚松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县政府于2023年8月31日下达了抚政房征〔2023〕4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范围为抚松镇南顺城路以南、文化胡同以北、松花江大街以东、抚松大街以西规划范围内。其中涉及2户被征收居民货币补偿未支付的问题,我单位多次督促项目的开发企业立即支付房屋征收补偿费,开发企业并承诺2025年7月15日之前支付以上2户补偿费。
四、组织保障
为加快解决逾期未回迁和货币补偿不到位问题,全力打好问题整改的“突击战、攻坚战”,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下设在住建局,该专班不作为议事机构管理,待此项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解散。
附件:抚松县逾期未回迁和货币补偿不到位项目问题整改
工作专班
附件
抚松县逾期未回迁和货币补偿不到位项目问题整改工作专班
组 长:李 斌 抚松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宋永辉 抚松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吉利 抚松县发改局局长
韩加涛 抚松县财政局局长
戴 虎 抚松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伟 抚松县住建局局长
史小平 抚松县税务局局长
任 飞 抚松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宋野平 松江河镇党委书记
安 宁 抚松镇党委书记
苏月涛 万良镇党委书记
张加明 泉阳镇党委书记
汲建松 露水河镇党委书记
刘凤君 北岗镇党委书记
张晓冬 漫江镇党委书记
姜振廷 东岗镇党委书记
孙海波 新屯子镇党委书记
崔洪玉 仙人桥镇党委书记
兴参镇党委书记
李 聪 兴隆乡党委书记
杜坤巍 沿江乡党委书记
高月超 抽水乡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政府办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