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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商务部等 15 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吉林省 2023 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3]16号)等要求,结合《抚松县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23〕39号)、《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抚松县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办发〔2024〕2号)文件规定,计划支持建设改造2处乡(镇)大中型超市。现对有意承办该项目的企业征集报名,具体如下:
一、支持补助项目及项目要求
(1)支持内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和购买商品排列展示架、购物筐或购物车、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冷(冰)柜等设备设施;小(微)型打包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信息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补助资金。单个乡(镇)大中型超市可按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单个补助上限不超过15万元。被纳入乡(镇)商贸中心予以支持的乡(镇)大中型超市只能在乡(镇)商贸中心和乡(镇)大中型超市两项支持政策中任选一项支持政策,不得重复支持。
(3)改造要求。乡(镇)大中型超市改造,应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承办;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已支持的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大中型超市。计划于2024年12月前完成建设改造。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2、场地设施需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
3、超市经营场地为自有场地或租用场(租用场地需确定使用时间5年及以上)。
4、发生突发公共安全及其他紧急情况能实现乡镇基本物资保障并听从政府安排调遣,组织相关货源,第一时间保障居民正常生活,不得恶意抬高物价或以次充好。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开户证明扫描件
4、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五、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报名材料需彩印并加盖公章,送至抚松县商务局报名地址:抚松县新城行政中心四号楼六楼610
联系人:李圣华
联系电话:13039380324
代理机构: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昀
联系电话:17386835088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5日下午14时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名文件为无效文件
备注: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遴选文件需付款300元
附件:报名登记表
责任编辑:李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