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13 信息来源: 抚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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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抚松县林业局开展巡林检查森林防火工作
随着春耕生产活动全面铺开,野外火险等级上升,森林防火行动刻不容缓。抚松县林长办公室签发2022年抚松县1号总林长令,要求各防火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加强山林全天巡护,严抓森林防火,守护绿水青山。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采取传统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车、发放森林防火资料等,走村入户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秸秆禁烧的注意事项和造成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各乡镇悬挂预防松材线虫条幅,积极预防松材线虫。
二是开展隐患整治,落实火源管控。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责任单位,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综合运用“防火码 ”、视频监控等手段,扎实开展野外火源管理,秸秆焚烧情况管控力度,采取有效的秸秆离田手段,加大对林区边缘地带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一旦发现火情能快速出击,提高防灭火工作效率,坚决管住野外火源。护林员在管护区全天候开展巡林,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警示教育。深入辖区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对各防火重点区域隐患排查、巡山护林、火源管控、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值班备勤等工作的督察指导,因管控不到位、扑救不及时等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确保科学处置。各级林长要积极组建乡镇村屯的森林扑火自救队伍,要科学安排应急值守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及时处理和上报。强化扑火队伍标准化建设进程,全面提升扑火队伍技能训练、实战演练和安全避险能力,不断提高队伍战斗力和保障能力。(通讯员:梁中华 刘俞)
责任编辑:抚松县林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