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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省委关于边境村工作的战略部署,切实推动新电商在边境村领域发挥关键效能,全力实现兴产业、聚人气、畅流通、扩消费、促增收的核心目标,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边境村工作专班《关于开展第二批新电商产业“兴边富民”试点村建设的通知》(吉商电商发〔2024〕6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抚松县第二批新电商产业“兴边富民”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24〕43号)文件规定,计划支持统筹开展品牌培育及网络营销的工作。计划安排资金19万元用于产品上行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开展品牌培育及网络营销;现对有意承办该项目的机构(企业)征集报名。
一、实施要求
1、承办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统筹开展品牌培育及产品网络营销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认定、“两品一标”认证等品牌政策,以大碱场村为中心辐射周边村镇,打造适合本地的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和品牌产品,对接电商平台及供应链企业,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扩大销量。
3、到2024年11月底前以东岗镇大碱场村为重点整合抚松县特色产品,打造至少一款有特色的适宜网络销售的本地产品并开设至少一家主流平台网络店铺或搭建用于供应链体系和品牌产品的展示数字赋能平台。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及活动相关的筹备、组织及实施期间的相关预算费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相关许可证明;法人身份彩色复印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税证明、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6、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申报书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该项目申报日期截至2024年1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四、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材料需彩印并加盖公章,送至抚松县商务局报名地址:抚松县新城行政中心四号楼六楼610
联系人:李圣华
联系电话:13039380324
责任编辑:李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