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专题专栏>>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为进一步加大抚松县网销品牌产品网络零售推广力度,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财[2022]18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2]518号》文件要求,更好地将我县丰富的农特产品进行线上销售,提高我县优质农特产品网络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现将公开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了提高我县网销品牌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我县计划对县域内从事网销自有品牌产品的企业给予推广补助,补助额度为90000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高于15000元,补助六个主体,补完为止,希望符合项目补助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抚松县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从事抚松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销品牌及产品。
2.在线上主流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同品牌产品网络年销售额不少于100万元(包括100万元),需能提供真实有效的销售数据信息(数据截至2023年12月18日)。
三、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请按序号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1.申报书(包括:补助申请书、网销品牌产品推广方案);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自有品牌商标注册证照、自有品牌产品资质等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明;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彩色照片。
3.开展线上销售情况及证明材料。(网络店铺图片及2023年1月-12月18日销售数据截图)
4.企业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出具)。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6.申报书需使用A4纸打印(填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该项目申报日期截止至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圣华
报名地点:抚松县新城行政中心四号楼六楼商务局电商科
联系电话:13039380324
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李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