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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19   信息来源: 抚松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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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抚松县网销品牌产品推广补助对象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抚松县网销品牌产品网络零售推广力度,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财[2022]18号》,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2]518号》文件要求,更好地将我县丰富的农特产品进行线上销售,提高我县优质农特产品网络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现将公开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了提高我县网销品牌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我县计划对县域内从事网销自有品牌产品的企业给予推广补助,补助额度为90000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高于15000元,补助六个主体,补完为止,希望符合项目补助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抚松县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从事抚松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销品牌及产品。 

  2.在线上主流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同品牌产品网络年销售额不少于100万元(包括100万元),需能提供真实有效的销售数据信息(数据截至2023年12月18日)。 

  三、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请按序号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1.申报书(包括:补助申请书、网销品牌产品推广方案);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自有品牌商标注册证照、自有品牌产品资质等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证明;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彩色照片。 

  3.开展线上销售情况及证明材料。(网络店铺图片及2023年1月-12月18日销售数据截图) 

  4.企业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出具)。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6.申报书需使用A4纸打印(填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该项目申报日期截止至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圣华 

  报名地点:抚松县新城行政中心四号楼六楼商务局电商科 

  联系电话:13039380324 

  申报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 

  附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doc 


责任编辑:李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