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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20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府办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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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2020年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0〕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抚松县2020年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松县2020年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和《吉林省2020年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编制导则》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和习近平总书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的总体要求,科学运用政策、管理、技术和市场手段,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注重结果,兼顾过程原则。重点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轻度以上空气污染的,以及下达禁烧指令期间发现火点的地区和个人追责问责。积极推广种植、收割、还田、离田、无害化处置等方面新型技术装备。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的资金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合作社和个人参与秸秆处置,培育无害化处置市场体系。

  (三)工作目标

  坚持禁烧、限烧“两区”管控,持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针对剩余秸秆开展无害化处置,落实“吉林省秸秆处置‘5+1’模式”,建立依法、科学、精准、高效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秸秆禁烧监管能力,实现全县秸秆全量化处置,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得到有效管控。结合森林防火有关要求,有序开展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确保无违规火点。

  二、秸秆资源现状

  (一)本地区秸秆产量及分布情况

  全县2020年秸秆产生量9.8万吨,其中:旱田秸秆产生量9.8万吨,水田秸秆产生量0万吨。

  全市禁烧区秸秆产生量5.6万吨,限烧区秸秆产生量4.2万吨。

  (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目前全市禁烧区秸秆综合利用主要以饲料化为主,肥料化、能源化为辅。饲料化利用1.934万吨,肥料化利用1.759万吨、能源化利用0.005万吨。

  三、组织机构

  建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发改、农业农村、林业、财政、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组成的抚松县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四、重点任务

  (一)禁烧区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

  1.旱田

  1.1 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根据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其他利用等方式利用的主要途径、项目、利用量,填写《禁烧区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计划表》,明确具体的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明确县级、乡镇级、村级的网格长及监督员,确定网格长及监督员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1.2 秸秆无害化处置情况

  根据剩余秸秆拟采取的处置措施、处置量(折算面积)及时间安排,填写《禁烧区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计划表》(详见附件3)。

  (二)限烧区秸秆烧除工作计划

  1.制定烧除计划

  按照“错时、限量、轮烧”的要求,今年,限烧区内有秸秆烧除计划的有10个乡镇,分别为:抽水乡、兴隆乡、北岗镇、露水河镇、漫江镇、泉阳镇、万良镇、仙人桥镇、兴参镇、沿江乡。计划分二十二个批次开展烧除工作,并确定了每个批次烧除的秸秆所在地、烧除量(万亩)列明经纬度。以行政村为单元,填写《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工作计划》,明确县级、乡镇级、村级的网格长及监督员,确定网格长及监督员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2.秸秆计划烧除管控安排

  2.1 在开展计划烧除工作时,各乡镇应提前一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林业部门报备,方可开展秸秆烧除工作。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加强现场指挥,落实防范措施做到“阻隔设施、防范人员、扑火器具”三到位,由开展秸秆烧除的乡镇组织联系公安、林业等部门协同作业。焚烧秸秆期间,田间地头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发生火灾等事故,待燃烧灰烬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因春季大风天气较多,每天计划烧除秸秆时间控制在清晨6:00开始到下午15:00。

  2.2 如遇不利气象条件、重污染天气和敏感时段等情况,下达禁烧指令期间,限烧区内应全面停止秸秆烧除工作,待禁烧指令解除后继续开展。各乡镇应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有关要求,每年4月20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禁止一切秸秆焚烧行为。

  2.3 除限烧区以外,禁烧区内严禁在任何时间焚烧秸秆,如发现在禁烧区焚烧秸秆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日常调度和年度考核

  开展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日常调度,各乡镇于每月30日将本月开展禁烧区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和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工作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各乡镇秸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同时,将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每年5月,各乡镇对本辖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归档,6月迎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

  (四)巡查监管和考核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分局承担全县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日常监管职责。各级网格长承担责任区内秸秆处置、禁烧和计划烧除管控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不利气象条件省级预警预报和下达的禁烧指令,启动网格长机制,各级网格长采取“以人看人、以人看地”方式,确保管区无火点。对不切实履行监管(网格长)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或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听之任之,造成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的乡镇和责任人将依据《抚松县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成立抚松县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调度。县政府对全县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负总责,各乡镇承担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具体责任,各村承担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直接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研究,网格长要靠前指挥,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

  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资金支持。财政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资金。

  (三)加强技术推广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肥料化和基料化技术的推广工作,加快实施“秸秆变肉”工程,继续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开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等技术的推广工作。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分局组织开展移动式焚烧炉、固定式简易炉窑等无害化处置技术的推广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各种现代化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要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曝光秸秆露天焚烧严重的地区和个人,营造秸秆禁烧强大的警示教育声势,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秸秆焚烧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抚松县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抚松县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福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守均 副县长

  成 员:李振中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局长

  刘光勇 县财政局局长

  魏同波 县公安局政委

  刘有贤 县发改局局长

  高建堂 县林业局局长

  李先强 县气象局局长

  孙宝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解相国 县工信局局长

  孙元进 抚松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野平 松江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宜平 露水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加明 泉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禚百万 新屯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孙海波 东岗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凤君 北岗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凤山 仙人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晓冬 漫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贵鹏 兴参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岳东 兴隆乡人民政府乡长

  鲍洪军 抽水乡人民政府乡长

  崔洪玉 沿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玉玺 万良镇党委政法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李振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请参考关于《抚松县2020年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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