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发〔2018〕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抚松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三年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松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整治三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努力营造“畅、舒、美、安”的公路通行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在农村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私挖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严重影响公路、桥梁等设施完好、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吉林省公路条例》《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抚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及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协调推进。聚焦全县乡(镇)、村内公路随意堆放垃圾情况,集中整治路容、路貌等重点领域,把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精准脱贫等有机结合起来,用三年时间集中攻坚,实现全县乡(镇)、村内公路及人居环境整体改善。
(二)规划先行,有序开展。按照“先规划、后实施”的原则,根据县、乡、村道的实际情况,科学编制综合整治规划,统筹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全局与局部、出行便利与功能发挥等关系,全力推动我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四好农村路”的总体部署,根据县、乡、村道路的特点,结合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采取不同的整治对策和措施,探索创造富有实效、各具特色的多样化模式,着力增强各项整治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典型示范,有序推进。按照“以点带面”的思路,在部分乡(镇)、村先行开展示范工作,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分阶段、分步骤在各地区全面开展,最终实现全覆盖。
(五)加大力度,补齐短板。结合我县总体规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缩小我县乡(镇)与建制村之间农村公路等级差距,查漏补缺,提质增效。根据公路沿线建制村的不同条件,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和方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环境差、公共服务能力低等突出问题,加快补齐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六)发动群众,激发运力。全面贯穿“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原则,坚持农民为主体地位,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农村公路建设,切实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七)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方案和目标,本着县政府履行实施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和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健全农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进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建成并长期保障通畅。
二、行动目标
(一)2018年,我县农村公路路域整治总里程68.66公里,投入资金16,797.8万元。其中:完成县级公路路域整治里程4公里,投入资金832万元;完成乡级公路路域整治里程43.56公里,投入资金7,830万元;完成村级公路路域整治里程21.1公里,投入资金4,548万元;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0座,投入资金1,805万元;完成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里程124.5公里,投入资金1,201.8万元;县乡村级公路养护里程350公里,投入养护资金580万元。
到年末,完成县级公路路域环境总里程的70%工作;乡、村级公路路域环境工作,完成整治里程占乡、村级公路总里程完成50%。
(二)2019年,计划农村公路路域整治总里程112.1公里,计划投入资金16,658.1万元。其中:县级公路路域整治里程27.3公里,计划投资3,276万元;乡级公路路域整治里程24.5公里,计划投资2,941.1万元;村级公路路域整治里程60.3公里,计划投资7,236万元。计划危桥改造10座,计划投资1,805万元。生命安全工程整治长度30.2公里,计划投资160万元。计划县乡村级公路养护里程达到620公里,计划投资1,240万元。
到2019年末,全面完成县级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乡、村级公路路域环境工作,完成整治里程占乡、村级公路总里程完成90%。
(三)2020年,计划农村公路路域整治总里程66公里,计划投入资金11,934万元。其中:乡级公路路域整治里程63公里,计划投资11,340万元;村级公路路域整治里程3.3公里,计划投资594万元。计划县乡村级公路养护里程达到672.5公里(除原林道以外的农村公路),计划投资1,345万元。
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县级公路好路率达90%,乡、村级公路好路率达85%;建制村要实现全部硬化,好路率达90%,乡、村整体路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实现“畅、安、舒、美”目标,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运行。农民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建制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国道G201鹤大线、G331丹阿线、G504抚公线、省道S204漫临线、S304松露线、S305天北线以及浑白铁路、宇松铁路等沿线乡(镇)村有效整治成交突显;县、乡、村级公路路域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路域环境管理能力及农民群众爱路、护路及环保意识、健康意识明显提升。
三、责任分工
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国省干线公路整治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协调,沿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
2.县级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沿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工作。
3.乡、村级公路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属地由所属乡(镇)政府及村委会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对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认真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区域路域环境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资金拨付、验收审计等推进工作。乡(镇)政府要做好村民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申报、严格实施、妥善管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好整治工作全过程管理,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路域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二)加强督导考核
根据农村公路路域整治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方案要求,制订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我县政府目标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实施效果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要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坚决防范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
(三)强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加大政府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实行省补助、县级统筹。
(四)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宣传动员,将路域环境整治的意义、主要任务、总体要求宣传到各村各户。同时,发挥好基层组织作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环保的新生活观,培养村民养路、护路、爱路的好习惯。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强化农民的社会公德、集体意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切实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的良好局面。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抚松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守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战怀东 县交运局局长
成 员: 张建华 县住建局局长
王得江 县国土局局长
马立军 县环保局局长
葛柏年 县林业局局长
杜焕礼 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钟 凌 抚松镇镇长
宋野平 松江河镇镇长
李宜平 露水河镇镇长
苏月涛 万良镇副镇长
韩加涛 泉阳镇镇长
罗贵鹏 兴参镇镇长
孙元进 东岗镇镇长
马德志 北岗镇镇长
张晓利 新屯子镇镇长
王 珺 仙人桥镇镇长
马宏宇 漫江镇镇长
孙长坤 兴隆乡乡长
鲍洪君 抽水乡乡长
黄 瑛 沿江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战怀东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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