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要求和省政府关于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安排部署,“粮油仓储企业备案”纳入改革整合范围。目前,省工商局开发的“吉林省多证合一部门证照管理系统”和“吉林省多证合一信息采集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我县商务和粮食局按相关要求指导企业使用“多证合一”系统,完善粮油仓储企业备案信息。
一、熟练掌握“多证合一”系统操作。县商务和粮食局要指派专人使用、管理“多证合一”帐户,对照使用手册尽快掌握系统使用方法并熟练操作,加强与工商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和系统开发技术人员沟通联系,理清“备案信息”推送流程,真正做到信息互认、业务联动。
二、尽快完成“待办”企业备案登记
把新注册的涉粮企业,推送到“吉林省多证合一部门证照管理系统”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用户端,尽快按照系统内“待办”事项提供的企业信息,与企业取得联系,根据《吉林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按“吉林省粮油仓储企业备案流程”审核企业备案信息,并将备案情况及时录入“多证合一”系统。
三、完善现有粮油仓储企业备案信息
按照《吉林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我县辖区内所有涉粮企业进行认真梳理,补充完善“粮油仓储企业备案”信息,并录入“吉林省粮油仓储管理系统”之“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中。
供稿:商务和粮食局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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