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企业:
汛期将至,主汛期内域性暴雨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可能诱发山洪、中小河流洪水以及较重的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将面临灾害天气多发的不利局面,给夏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压力和挑战。根据白山市旅发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旅游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白山旅安字〔2018〕5号)要求,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旅游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针对我县旅游行业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旅游企业务必充分认识确保汛期旅游安全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汛期旅游安全预案,有针对性地细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将防汛责任制细化实化到每个层次、每个领域、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严肃防汛纪律,做好汛期旅游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协调督导,做好隐患排查
县旅游局将加强对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安全工作指导,将配合县国土、水利、消防等部门开展汛期、暑期联合安全大检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火灾防范等工作;加强对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管,加强行前、行中的安全教育和提示工作,及时应对,合理优化旅游产品和线路;同时,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好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三、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一线旅游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结合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五个一工程",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旅游局将突出排查重点,加大安全隐患督查、检查和暗访工作力度,认真查找旅游安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应急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一)旅行社
1.加强导游和领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培训;
2.合理安排行程,禁止组团到正在发生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地区旅游,慎重组团到自然灾害易发地旅游;
3.要选择有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公司,签订规范的租车合同,明确安全保障责任,为游客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4.要加强游客行前安全教育和行程中安全行为引导。
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二)A级旅游景区
1.制定雨季抢险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对存在山洪、滑坡、垮塌、泥石流隐患的危险地段进行全面检查,提前做好安全警示预警及加固处理,落实好转移避险路线、措施和责任人,极端灾害天气来临前要及时停业撤人;
2.加强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的监测、检修和维护工作;
3.加强景区内道路、车辆、船舶的日常维护;
4.加强景区内餐饮点食品卫生管理;
5.加强景区工作人员夏季安全防范应急救助能力培训。
(三)星级饭店及绿色酒店
1.加强火灾防范工作,规范消防室、监控室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及火源、输配电、用电设施的检查,确保逃生通道畅通,更换老化的电线、设施、器材等;
2.加强电梯、锅炉、高压容器等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日常维护;
3.加强夏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止因食物霉变等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旅游企业要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类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汛期的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认真修改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旅游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旅游行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关注天气和地质灾害等预报,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要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通知旅游行业单位,提早部署防范工作。一旦有险情或事故发生,应按照《旅游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并做好事故的救援工作。
抚松县旅游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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