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六月份进入旅游旺季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向好。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40号)和《白山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白山安办发﹝2018﹞49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工作要求,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旅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在全社会凝聚弘扬旅游安全发展理念、支持旅游安全生产的共识,为促进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抚松县旅游局成立全县旅游行业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指导。
组 长:宋 赫 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孙伟强 旅游局副局长
吴 波 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刘德宝 执法监察科科长
张海莲 综合业务科科长
刘锦凡 办公室主任
于水静 规划开发科科长
四、活动内容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各旅游企业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安全宣传画、制作固定宣传板等活动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集中宣传,营造全行业参与“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氛围。
(二)开展旅游安全警示教育。一是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法治宣传。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组织《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旅游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对典型事故和灾害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制度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三是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旅游企业要对全体员工定期组织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四是及时发布预警和提示信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汛期、旅游旺季等旅游安全生产特点,及时发布旅游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旅游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高旅游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能力。
(三)开展旅游安全预案应急演练。各旅游企业要加强企业之间的联动与协作配合,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完善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观摩、评估、总结和宣传,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开展“安全承诺”活动。各重点景区的载客车船司机出行前要郑重向广大游客承诺“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游客生命安全;旅行社要向旅客郑重承诺:从具备营运资质的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租用车辆(含7座以下),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强化对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的安全评估;按规定配置“导游专座”,督促提醒游客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
(五)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以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企业为重点,在企业内部广泛发动员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全面普查企业安全风险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旅游局将成立检查组,突出以旅游交通、旅游市场不规范经营行为、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坚持即查即改。
(六)开展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旅游局将在抚松镇政府门前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问题,推动旅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成功做法经验的宣传推广,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具体要求
各旅游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到人。要按照县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游客参与的旅游安全宣传活动。使旅游安全宣传工作更加贴近旅游基层一线,贴近广大游客。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的动态。充分利用旅游网站、旅行社服务网点、游客咨询中心、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场所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抚松县旅游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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