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函〔2017〕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秋冬季节气候干燥,天气转凉,各类火灾诱发因素明显增加,尤其是农村火灾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大风天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秋冬季节大风天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风天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本辖区、本部门火灾隐患问题,紧盯不放,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制,督促落实监管职责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领域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细化火灾防控措施,再次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一是要按照属地、行业监管职责分工,严禁烧荒、大风天在户外用火行为,对秸秆、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露天堆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各村屯切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月的农村柴草垛、秸秆“三不准”清查工作,即:柴草堆垛不进村,稻草秸秆不烧荒;户外、野外不动火,清零火灾致灾因素。
二是要按照《吉林省消防条例》要求,做好大风天气象预警工作,及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段和范围,动员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及民兵、对辖区耐火等级低、人员密集的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开展大风天消防安全巡查,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对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场所,责令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电气线路“三步走”改造工作进度,按照贫困户、低保户和普通户的先后顺序,加快对老旧房屋的电气线路改造更换进度,争取入冬前全部改造完毕,减轻冬季火灾高发期的火灾防控压力。
三、广泛开展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防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要通过广播、电视和微博、微信、户外视频等媒介,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大风天及野外用火警示。要以宣传大风天“禁火令”、日常生产生活防火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
二是要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指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深入辖区社会单位、居(村)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广大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大风天气易发灾害事故的规律特点,修订完善大风天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等专项预案,健全落实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防范、应对和处置火灾等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做好执勤车辆装备的检查维护,及时补充器材装备、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切实满足官兵在大风天气条件下长时间、远距离灭火救援的需要;消防力量未覆盖的抽水乡等4个乡镇去年配备的消防拖拉机执勤做好执勤备战,确保执勤人员、车辆、装备完整好用。落实消防大队、林业消防队、政府专职站、乡镇义务扑火队“四级联勤响应”机制,加强四级消防组织力量的联勤、联训、联动,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火灾扑救团结协作,山火家火一起防的有效机制。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发生的大风天火灾及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规定程序第一时间逐级报告,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防止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