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卫发[2015]167号
关于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
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计生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根据吉林省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关于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吉卫联发〔2015〕65号)和白山市《关于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白山卫发〔2015〕1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临床用血紧张,时常出现血荒局面,决定近期在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卫生计生系统集体无偿献血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医政科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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