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卫发[2015]160号
关于指定抚松县人民医院为艾滋病病毒
职业暴露处置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局直单位、林区医院、松林防病中心、泉林卫生计生服务站、露林防保站、松江河中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5〕38号)文件精神,为规范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县卫生计生局根据工作实际,指定抚松县人民医院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置机构。联系人:医院感染管理科:郑文娟,联系电话:6700013、15943958086
抚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