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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04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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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加强乡镇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夯实县、各乡镇两级消防救援委员会工作基础,提升实体化运行能力,增强消防安全风险抗御能力,促进我县消防事业再上新台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政策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白山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我县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全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作用,解决基层空转和消防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单打独斗的局面,统筹安排落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我县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该方案的内容分为五个部分十二项内容,包括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县消防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职责、派驻各乡镇消防文员工作职责、消防工作站人员职责、消防工作站职责、考评方式、责任追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同、注重总结经验等。

  其中主要内容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是为了发挥消防救援委员会的作用,全力推动各乡镇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和打通消防工作"末梢终端"也是为了加强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协作,提升全县消防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为了火灾防控工作,形成隐患查改闭环,打通落实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协同。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各乡镇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基层消防工作站、政府专职消防站(即"两委、两办、两站")要加强协同配合,加强工作衔接,依据各自职责,积极落实和完善消防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要发挥部门业务优势,加大对各乡镇消防工作的指导力度。

  (三)注重总结经验。各乡镇政府在贯彻落实中要积极挖掘工作中好的做法,固化经验,形成可复制的工作亮点,在全县进行推广交流,促进我县消防工作全面向好发展,为助力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总的来说,该方案的宗旨是全面提升我县的消防工作水平,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乡镇的消防主体责任,实现全县消防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请参考: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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