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22   信息来源: 抚松县商务局   收藏
字号:    |
关于调整《抚松县成品粮油盐应急储备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成品粮油盐储备是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抚松县粮油盐应急预案》,我县政府办于2020年下发了《抚松县成品粮油盐应急储备管理办法》(抚政办发[2020]28号)。

  原《抚松县成品粮油盐应急储备管理办法》按照全县30万人口计算,我县应储备成品粮油2250吨。2021年抚松县

  统计局发布抚松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平普查结果我县总人口为21.7万人,按人均日储备1.05市斤计算,我县需储备应急成品粮油1712吨,其中:成品粮(米、面)1630吨、食用油83吨。为此对《抚松县成品粮油盐应急储备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另外,依照对调整《抚松县成品粮油盐应急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回复,对县财政局提出的监管费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由原来每吨10元,调整为每吨6元。

  调整后的《抚松县成品粮油盐应急储备管理办法》更符合我县的实际,为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抚松县商务局

  2021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