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应急管理局起草制定并以政府办文件发文的《抚松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20﹞12号)文件中第一条之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地发展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风险防控能力等制定具体举措。”制定《抚松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目的是为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发展水平,为谱写新时代抚松“二五十百千”工程和“一区三城”建设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安全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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