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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06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府办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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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松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12号),以及吉林省教育厅和人社厅联合发文《关于报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的预通知》(吉教联[2020]19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并防范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特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底线思维、化解防范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改革发展稳定给教育系统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确保义务教育安全稳定,不断提升师生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保持抚松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防控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落实不到位而产生的重大风险,明确风险防范责任,增强防控风险的政治责任感。

  (三)风险防控范围

  1.政治风险。

  2.安全稳定风险。

  3.网络舆情风险。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管,成立抚松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政策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风险防控责任分工

  1.县人社局负责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相关政策落实,防范工资政策落实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2.县教育局负责关注教师思想意识形态现状,做到提前预防,正确处理,平稳解决。

  3.县财政局负责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发放和当地公务员工资实时数据的提供,做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4.县信访局负责及时接待处理义务教育教师信访诉求,化解矛盾问题。

  5.县互联网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舆情监控,掌握互联网动态并做好信息处理与分析研判。

  三、重要意义

  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是提高教师工资收入和社会地位的好事,本着好事要办好的原则,防范在落实工作任务过程中出现任何影响工作进度、工作效果的不良因素,同时防范因不良因素所产生的队伍不稳定和群体上访事件。

请参考抚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松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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