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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16   信息来源: 抚松县发改局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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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

吉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
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
政审批
 
是否涉
进出口
 
定价
方法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详见具体收费文件。 吉省价收〔2016〕129号 市(州)、县(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含高速公路事故(故障)车辆停车收费] 1.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
2.高速公路事故(故障)车辆停车收费:货车(装载质量为3.5T以下),客车(7座以下),18元/24小时;货车(装载质量为3.6T—8T),客车(8—29座),23元/24小时;货车(装载质量为8.1T—14T),客车(30座以上),30元/24小时;特大型车,45元/24小时。
吉省价收〔2016〕129号,吉省价收〔2017〕294号 市(州)、县(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省发展改革(价格)部门会同省交通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因高速公路事故(故障)车辆停车收费与车辆救援服务有关,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标准。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二、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要求,各地正在重新制定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 吉省价综〔2015〕215号 市(州)、县(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三、住房物业管理费                    
  (一)保障性住房、房改房物业服务收费 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 吉省价综〔2018〕46号 市(州)、县(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 吉省价综〔2018〕46号 市(州)、县(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四、危险废物处置费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详见具体收费文件。 吉省价经字
〔2004〕4号
市(州)、县(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详见具体收费文件。 吉省价经字
〔2004〕4号
市(州)、县(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注: 1.法律、行政法规、《吉林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吉林省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2.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实行动态调整;
  3.备注△的收费项目授权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制定,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详见各地制定的具体收费文件。




责任编辑: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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