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明确用地准入和绩效标准,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函〔2025〕66号)和《抚松县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拟出让的松抚大街以东、乙二路以南、创业路以西、小山路以北围合地块中的A-04-02地块的"标准地"相关控制指标予以公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A-04-02
地块位置:抚松新城松抚大街以东、萱草路以南、工业三街以西、小山路以北围合地块。
用地面积:6608.48平方米
二、"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
(一)主要指标(3项)
A-04-02地块主要指标

(二)软性指标(N项)
A-04-02地块软性指标

三、公告期
公告期限:2026年5月9日至 2026年5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四、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
2.文物保护评价
3.洪水影响评估
责任编辑: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