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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08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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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2026年度“参乡有你”人才回引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广泛吸引和支持在外优秀人才回乡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抚松县2026年度“参乡有你”人才回引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抚松县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度“参乡有你”人才回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

  抚松县域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为抚松县户籍;

  2.本人为抚松县生源地;

  3.本人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抚松县户籍。

  二、回引原则

  按照对口安置、择优回引、双向选择、服从调配的原则执行。

  三、回引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通过公开招考、招聘等规范性渠道进入且在编在岗;

  3.近三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具有“双一流”建设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我县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二)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予回引:

  1.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2.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的,经分析研判,视具体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回引);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执行回避的;

  7.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四、回引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至5月22日15:00

  报名邮箱:fsrsjsyk@126.com

  联系单位: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39-6257208

  申请人需下载《抚松县2026年度“参乡有你”人才回引人员申请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将申请表及《个人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前未能提供相应材料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抚松县人社局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查验其是否具备回引基本资格条件。

  (三)岗位匹配。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结合全县部门(单位)空余编制情况、人才需求情况和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及个人意愿,综合分析研判初步匹配岗位,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四)资格复审与面谈。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通过邮箱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抚松县2026年度“参乡有你”人才回引人员申请表》(附件1)原件及《个人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中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审。同步围绕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及岗位适配度开展面谈,拟定回引人员。

  (五)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定回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回引资格。

  (六)实地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定回引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进行档案审查和资格考察。拟定回引人员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回引资格。

  (七)会议研究。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将初步回引对象人选及岗位提交抚松县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回引人才名单及岗位。

  (八)公示。在抚松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回引人所在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回引人员姓名、性别、拟匹配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由相关部门为引进人员办理组织人事手续,引进人员要配合履行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回引人员原则上按原岗位等级(职称)享受工资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按现行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2.回引人员从调入之日起,需与调入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抚松县。

  3.“参乡有你”人才回引工作在抚松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抚松县委组织部牵头,人社、编制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中共抚松县委组织部、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抚松县2026年度“参乡有你”人才回引人员申请表》

  2.个人提供材料清单

  中共抚松县委组织部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人社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