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经按程序审核,我县2026年春季学期符合雨露计划条件的学生共计27名,现将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30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12317;联系电话:0439-6858057

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