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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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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界定标准》)(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申报工作,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3月25日前。

  二、申报对象

  凡是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主动向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往年已经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范畴的无需重新申报备案)。其中,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向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申报。

  三、申报要求

  1.2025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重新申报;

  2.符合《界定标准》的新增社会单位,应依法向消防救援机构申报;

  3.因调整且已不符合《界定标准》或已注销、停止营业的单位,应及时申报撤销,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删除。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应依法加强消防管理。各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申报。对于符合《界定标准》的,应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范畴。对于符合标准但未按要求申报的,消防救援机构将加大消防监督力度。

  四、申报流程

  社会单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附件3)、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附件4)前往消防救援机构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社会单位由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范畴。

  五、申报材料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附件3)、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附件4)(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亦可到消防救援机构领取后现场填写);

  2.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文件;

  3.建筑的总平面图、楼层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

  4.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材料:单位基本概况、主要建筑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微型消防站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等。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