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 (吉发〔2024〕7号)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经按程序审核,我县符合"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入驻人员"补助条件2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抚松县人才流动中心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439-6223016
附件:补助名单
抚松县人才流动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人社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