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吉林省助力发展“网红经济”开展直播销售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方案》(吉人社联[2020]40号)文件;《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文件规定,现将三所培训机构补贴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详见附表。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抚松县就业服务局反映情况。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日。
联系单位:抚松县就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13843937123
责任编辑:抚松县人社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