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发改字〔2025〕59号 签发人:徐吉利
各相关单位:
随着高铁时代的来临,出租车异地送客、长距离接客、送客情况逐步增加,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依法履行了听证、论证、评估、公示等程序,经县政府批准,对抚松县出租汽车运营价格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一、里程计费
起步里程2公里(含2公里)内收费5元;2-8公里(含8公里)按1.80元/公里计费;超过8公里按2.6元/公里计费,每0.5公里计一次费。
二、夜班费
出租车夜间行车每车次加收1元夜班费,夜班时间为20时至次日6时。
三、等候费
2分钟内(含2分钟)不计费,连续等候超过2分钟(不含2分钟)按1元/分钟计费。
四、春节期间计费标准
参照白山市发改委《关于春节期间白山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浮动价格的通知》(白山发改价格字〔2020〕11号)精神,我县每年春节七天法定假日期间,实行节日价格每车次在计价金额的基础上加收5元。每年实行节日浮动价格时间由交通运输局发布。
此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开始实施,以前收费文件同时废止。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宣传、组织、监督等相关工作。
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发改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