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发改联字〔2025〕16号
抚松寿松堂殡葬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调整抚松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抚殡办发〔2025〕6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抚松县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中第3项馆外遗体搬运收费项目。
二、上述收费项目取消后,收费标准同时废止,相关单位要及时变更收费公示栏(牌)内容。
三、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认真落实,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执行。
抚松县民政局 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发改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