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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8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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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白山西站南北停车场及松江河客运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试行)

抚松全域客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长白山西站南北停车场及客运站停车场收费的请示》(抚全客运请〔2025〕2号)收悉,为更好的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停车场管理,依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吉发改收费联规〔2021〕651号),经研究,现将长白山西站南北停车场及松江河客运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长白山西站南北停车场及松江河镇客运站停车场。 

  二、收费标准 

  (一)进入停车场的车辆20分钟内免费停放。 

  (二)小型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停放2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的收费3元/台次;后续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24小时内最高收费23元,超出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以此类推; 

  (三)中、大型机动车(7座以上)停放2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的收费6元/台次:后续每小时收费4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24小时内最高收费46元,超出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以此类推; 

  (四)新能源机动车(小型机动车、中大型机动车)前1小时(含1小时)优惠1元,超出1小时部分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费。 

  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车服务费 

  (一)在规定免费停放时限内,车辆临时进入停车场停放的; 

  (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交通行政执法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以及工作中的环卫清运车、 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 

  (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应当免费的情形。 

  四、认真执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 要科学、合理制定停车服务细则,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此收费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执行一年,一年后重新报批,按实际运营成本情况重新制定收费标准。 

  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发改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