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我县城区出租汽车运价的意见和建议,对所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5年9月4日上午9时,会议地点: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拟定调价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吉林省定价目录》,县发改局对抚松县出租汽车运价成本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成本调查结论,在广泛调查、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周边县、市、区的价格水平,拟定了调整我县城区出租汽车运价方案:
(一)里程计费
起步里程2公里内(含2公里)收费标准5元,超过起步里程不超过8公里(含8公里)按1.80元/公里收费,超过8公里的按2.6元/公里收费,每0.5公里一计费。
(二)夜班费
出租车夜间行车每车次加收1元夜班费,夜班时间为20时到次日6时;
(三)等候费
2分钟内(含2分钟)不计费,连续等候超过2分钟(不含2分钟)按1元/分钟计费
(四)春节期间计费标准
春节7天法定假日期间,实行节日价格,每车次在计价金额的基础上加收5元。
三、听证人(3人)
县发展和改革局 陈东风(兼主持人)
县发展和改革局 刘滨玮
县发展和改革局 周静
四、听证会参加人(23人)
(一)人大代表
孙召强 县人民代表大会
(二)政协委员
周保顺 县政协
(三)政府相关部门
郑文强 县市监局
李界东 县交通局
(四) 经营者代表
马颜杰 抚松镇经营者
冷炳和 露水河经营者
陈瑞林 泉阳镇经营者
李孝华 松江河镇经营者
陈学强 松江河镇经营者
(五) 消费者
刘兆禹 抚松县抚松镇居民
王维燃 抚松县抚松镇居民
于元泽 抚松县抚松镇居民
陈会宇 抚松县泉阳镇居民
闫凯伦 抚松县泉阳镇居民
万涛涛 抚松县松江河镇居民
刘雨恒 抚松县松江河镇居民
熊 伟 抚松县松江河镇居民
李华骏 抚松县万良镇居民
宋福强 抚松县万良镇居民
付国栋 抚松县露水河镇居民
班冬旭 抚松县露水河镇居民
(六) 旁听席
蔡卫军 露水河经营者
巩昌盛 抚松镇经营者
责任编辑:抚松县发改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