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抚松县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主要江河防汛行政责任人予以公布,并在抚松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防汛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严明防汛纪律,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导四到位,确保我县今年安全度汛。
责任编辑:抚松县应急管理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