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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30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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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松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抚发改联字〔2025〕5号

抚松寿松堂殡葬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县民政局《关于商请制定抚松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减轻群众殡葬负担,按照《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规范全省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4]492号)、《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4〕503号)要求,依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规〔2023〕4号)规定,制定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结合我县是土葬改革区的实际情况,殡葬基本服务的普通型服务是指普通的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骨灰寄存等三项基本服务。

  (一)殡葬基本服务的普通型服务收费标准和城镇农村其他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殡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3]773号)文件执行,如有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有新文件按新文件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制定标准。

  (二)遗体接运费抚松镇市政界内按县城城区标准执行,其他地区按农村标准执行。

  (三)殡葬基本服务中遗体存放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其中遗体存放使用时间12小时以内(含12小时)按半天收费,12-24小时按一整天收费。

  (四)殡葬基本服务中骨灰寄存项目按户口所在地标准执行,抚松镇城镇户口按县城城区标准执行,其他户口按农村标准执行。

  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省规范调整殡葬延伸服务项目为17项,依据县民政局商请函,通过清理规范,我县保留殡葬延伸服务6 项,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其他延伸服务项目待具备条件后,可以另行申请增加收费项目及标准。

  三、减免优惠政策

  减免政策按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殡葬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的通知及其他文件执行。如有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有新文件按新文件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制定标准。

  三、有关要求

  你单位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规定及举报电话等,并向社会公开。殡葬延伸服务必须坚持用户自愿委托服务的原则,对用户未选择的项目,不得强行服务和强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若不能按死者家属要求提供普通型殡仪服务,不论采取何种殡葬服务形式和服务等级,都必须按照普通型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你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并在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质的其他殡葬服务机构,可按此收费标准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本次收费标准为临时标准,你单位运营后要建立规范财务账目,一年后进行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果最终确定收费标准。

  附件:抚松县殡葬收费标准 

  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  抚松县民政局  抚松县财政局

  2025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发改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