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交通管理效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园管理相关要求,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抚松县第八小学、第十中学周边路段实际情况,自即日起实施周边道路定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抚松县第八小学、第十中学定时管制点位松江河镇松江路储木厂门前道路至悦福园饭店门前路段
二、定时管制时间(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除外)上午:6:20--7:20中午:11:00--11:50下午:16:30--17:10
三、实施要求1、上述时段禁止大型车辆通行,所有车辆禁止调头,小型车辆及电动车建议提前规划路线绕行。在管制时间内,接送学生的车辆需有序、顺向停车等待学生,禁止双排停车。2、所有机动车辆驾驶人要自觉遵守定时管制规定,对违反定时管制规定的车辆及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予以拍照、处罚。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禁行时间段外不受禁行限制。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通告规定,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因道路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请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抚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公安局
初审:董恩林 复审:辛伟源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