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2-26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字号:    |
关于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估的询价函

各社会风险评估机构:

  白山市抚松县头道松花江(北江水库断面)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后,头道松花江主要污染物降低到符合标准要求,流域内水质能够得到一定改善,水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

  为项目顺利开展,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抚松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办发〔2021〕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我局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承担评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按要求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供本项目可能所需的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咨询时需参加听证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二、评估要求:相关风险评估工作需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三、第三方单位要求须有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相关资质。

  请相关单位对询价函给予积极及时的回应,并将项目报价、相关要求符合情况等内容等,于2025年3月1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或者是书面材料送交我局。我局将结合报名单位的实绩、报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评选确定。

  联系人:孙涛             联系电话:18343993999

  邮箱:stao233@163.com    联系地址:抚松大街678号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抚松县分局

  2025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生态环境局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