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职业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6日下发了《抚松县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督导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评估情况
通过对提交材料审核及现场勘察,抚松县铭源职业培训学校、抚松县成达职业培训学校、抚松县点通职业培训学校达到合格要求,以上三所学校2023年度年检评定为合格等级。
抚松县宏园职业培训学校因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且在整改期间仍未改正,根据《抚松县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该校2023年度年检认定为不合格等级。抚松县宏园职业培训学校应于5月31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内停止招生办学活动。整改期满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逾期未解决问题或者未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存在问题:存在未按要求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经培训后学员就业情况不理想,教学、财务、管理一把抓问题。
改进意见:各民办培训机构要以这次督导评估为契机,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三、有关要求
根据本次督导评估情况,结合当前技能培训工作现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1.进一步加大社会招生力度。各民办培训机构应充分认识办学的市场性本质,利用自身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招收各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做到“有补贴只是锦上添花、无补贴一样遍地开花”的良性培训格局,充分认识到:“过度依赖补贴政策只会失去办学生命力”,只有依靠自身办学条件的提升、及时捕捉培训市场的变化,才能不断扩大自身办学规模。
2.不断完善办学师资及设施条件。各民办培训机构要全力做好技能培训的基础性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师资力量,完善教学设施,形成一个“高素质教学师资团队、高质量办学设施条件”的教学环境,进一步提升自身办学水平。
3.强化办学安全管理。安全就是生命,必须高度重视,各民办培训机构要不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实操场所要规范有序,不得堆放杂物,高度重视用火、用电等各类安全问题,确保办学安全。
4.完善财务制度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财务专人管,收支两条线”,资产清、财产清、账务清。
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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