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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29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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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使用优待证和社会保障卡发放 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我县享受优抚补助生活待遇的人员,从2024年5月起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优待证和中国工商银行优待证进行发放优抚补助资金,没有办理优待证的和无法办理优待证的优抚人员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障卡发放优抚补助资金,为确保优抚抚恤资金按时发放,请在我县享受优抚补助待遇的且没有办理优待证的人员尽快到户籍地或常驻地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申请办理优待证,同时办理优待证成功后到优待证所属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激活,确保优待证正常使用,有需要的将优待证变更为一类储蓄卡。

  三属、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等不符合办理优待证的人员请及时向户籍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障卡。

  对拒不配合通过优待证和社会保障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的人员,我局将做停发待遇处理,直到本人提供优待证或社会保障卡后再行补发待遇。




责任编辑: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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