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乡村振兴局的部署要求,精确瞄准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按照原有国定补助标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补助。经按程序审核,我县符合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条件19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4天,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29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39-6858057
抚松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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