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促进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吉乡振〔2022〕72号)和《抚松县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2023年试行版)》文件精神。截止到9月25日,经调查统计,2023年度我县符合发放庭院经济补贴标准的项目173个,涉及有153户、334人,合计需发放资金46300元(其中:种植类54户、93人,需发放资金10200元;养殖类118户、237人,需发放资金35100元;加工类1户、4人,需发放资金1000元)。
监督举报电话:13704499557
附件:2023年抚松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补贴发放明细表
特此公示。
抚松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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