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农组发〔2023〕25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实际,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对下达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施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告。
本次下达中央、省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51万元,具体资金安排如下:
1.万良镇朝阳村木灵芝孢子粉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79.6万元(包含其他资金30.1万元);
2.仙人桥镇河北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79.7万元(包含其他资金30.2万元);
3.东岗镇大碱场村红色研学拓展基地和生态园项目,总投资79.7万元(包含其他资金30.2万元);
4.2023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部分,总投资158.33万元(包含其他资金76.62万元);
5.2023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部分,总投资148.1万元;
6.提取项目管理费7.89万元;
7.仙人桥镇黄家崴子村梅花鹿养殖项目,总投资25万元;
8.仙人桥镇黄家崴子村温室棚膜果蔬种植项目,总投资33万元;
9.露水河镇砬子村边沟整修工程项目,总投资70.17万元;
10吉林省抚松县国有林总场(红松母树林林场)红松经济林建设项目,总投资36.63万元;
公示期为十天: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7日,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打监督举报电话,无异议,将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抚松县乡村振兴局
抚松县举报监督电话:0439-6858057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地址:抚松县抚松镇鹿鸣街
电子邮箱:fsxxczxj@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抚松县2023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安排情况明细表
中共抚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7日
责任编辑:中共抚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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