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 (吉人社联[2023]12号)《吉林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经按程序审核,我县符合"就业见习"补助条件16人(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439-6223016
附件:2023年新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
抚松县人才流动中心
2023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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