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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17   信息来源: 抚松县政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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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松县获得2023年第一批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吉发改服务﹝2022﹞711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抚松县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做如下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抚松县获得2023年第一批省级服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为吉林长白明珠森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人参系列产品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要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20〕564号)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避免资金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三、要按照计划规定的使用方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擅自改变使用方向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用于补充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等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等。

  四、接到计划后,请按照有关程序,抓紧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避免资金沉淀,争取当年下达计划,当年完成拨付使用。对资金计划下达1个自然年仍未拨付使用的,要及时报请省发展改革委调整。

  联系人:姚启 13596783717

  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抚松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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